山东省地球物理学会资源与环境专业委员会
发布时间:2016-01-28 来源:金沙国际官网
1、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负责提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的研究课题和方向;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、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
2、严格执行大气、水体、土壤、噪声、放射性及电磁辐射、固体废物、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的法规和规章。
3、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、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及环境保护地方标准;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。
4、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,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意见建议;提供农村生态环境评价保护工作。
5、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, 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。
6、组织环境保护业务培训。
7、承办山东省地球物理学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